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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兴隆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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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环〔2011〕1757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奉节县兴隆旅游新城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11〕82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奉节县兴隆旅游新城污水处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奉节县聚鑫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奉节县兴隆镇友谊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2015年)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000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规模按日处理污水6000立方米/日控制;原则同意采用人工快渗工艺,在下阶段设计中进一步比选和优化;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配套建设污水主干管4.26公里。服务范围为奉节县兴隆镇(含天坑地缝风景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4万元,基本预备费13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奉节县自筹解决。
  五、建设期限:2013年至2014年。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其中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采取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运行调试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在初步设计阶段对污水处理工艺继续进行比选和优化,优化过河管网的设计方  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初步设计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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