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秀山至贵州松桃(重庆段)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交〔2012〕75号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查重庆秀山至贵州松桃高速公路(重庆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交委计〔2011〕32号)及《关于重庆秀山至贵州松桃高速公路(重庆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内容的函》收悉。该项目已纳入渝黔两省市全面合作战略协议,有利于完善我市高速公路网结构和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重庆秀山至贵州松桃高速公路(重庆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补充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路线起于秀山县官庄东G65包茂高速新设秀山东互通,经上马岩、官坟村、凤凰村、官舟乡、猫儿岩、新联村、新营村及潭山至渝黔界。路线长约30.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5571米/24座,隧道3664米/7座。全线布设秀山东、秀山南、梅江等3个互通立交,设置分离式交叉19处。配套建设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三、技术标准
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1.5米;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3.43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6.17亿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0.31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8亿元,基本预备费1.79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8亿元。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5.8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5%,纳入你委相应年度资金计划予以安排,其余资金由业主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建设工期:3年。
接文后,请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落实建设资金,早日开工建设。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