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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璧山县柯家桥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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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璧山县柯家桥水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璧山县柯家桥水库扩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璧山县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璧山县璧泉街道办事处正南村,所在河流属长江水系璧南河支流。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主,兼有下游河道生态补水和应急供水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柯家桥水库原为小(2)型水库,扩建后总库容由99万立方米增加到263万立方米,最大坝高由10.5米培厚加高到14. 5米。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等组成,大坝为土石坝。扩建后的柯家桥水库为Ⅳ等小(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次要建筑物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建成后,璧山县城防洪能力可由现在的20年一遇提高到30年一遇。
五、征地移民:根据璧山县政府《关于同意柯家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批复》(璧山厅〔2011〕19号),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112亩,规划搬迁人口106人,拆迁房屋3714平方米。
六、工程投资:依据2012年2月份价格水平,估算总投资4419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土建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若争取到中央投资补助,应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单位组织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请璧山县据此批复切实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一步细化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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