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区红星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水投集团:
你司《关于审批重庆市涪陵区红星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水投文〔2012〕45号)收悉。为提高涪陵李渡新区供水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涪陵区红星水利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坤源水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所在河流为长江一级支沟上桥河。
三、建设任务:以城乡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和灌区工程组成,大坝枢纽包括大坝、溢洪道、生态放水管和取水工程,坝型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47.1米,正常蓄水位402米,总库容1074万立方米,灌区布置总干渠和左右干渠,总长11.7公里。工程供水、灌溉范围为李渡新区北部城市组团及农村灌区,设计供水人口7.5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2万亩。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及取放水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总干渠为4级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渠系建筑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红星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1925亩(其中耕地956亩,园地33亩,林地497亩),临时征地227亩,规划水平年搬迁人口341人,生产安置人口992人,拆迁房屋1.1万平方米。
六、工程投资:按2012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26587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市水投集团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