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老窖溪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老窖溪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1〕84号)收悉。为提高黔江区城镇供水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市水利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的审查意见,结合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黔江区老窖溪水库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黔江区泰来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黔江区石会镇黎明村,所在河流为郁江一级支流石会河。
三、建设任务:以场镇供水为主,兼有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和输水工程组成。大坝枢纽主要包括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放空管和生态放水管,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68.2米,正常蓄水位541米,总库容1047万立方米。输水工程由1条主管,3条支管和3个提水泵站组成。供水灌溉范围为黔江区石会镇和黑溪镇,设计供水人口5.6万人,设计灌溉面积1.3万亩。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枢纽工程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供水灌溉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老窖溪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938亩(其中耕园地305亩,林地406亩),临时征地290亩,规划水平年搬迁人口268人,生产安置人口218人,拆迁房屋0.8万平方米。
六、工程投资:按2012年7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43613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黔江区和项目法人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