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县大宁河宁河街道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重庆市大宁河防洪治理工程巫溪县宁河街道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溪发改文〔2012〕465号)收悉。为提高巫溪县城区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结合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巫溪县大宁河宁河街道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溪县顺清河道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溪县宁河街道和前河乡。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为主,兼有岸坡治理、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治理大宁河和支流柏杨河、鱼洞溪河道4公里,疏浚河道2公里。工程包括县城和前河乡两段,新建堤防护岸总长4公里,其中:县城巫溪水文站至柏杨河与大宁河汇合口下游段两岸新建堤防护岸3公里;前河乡段两岸新建堤防护岸1公里。工程主要由防洪堤、排洪箱涵和下河梯道等组成,堤防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分别采用扶壁式钢筋混凝土低挡墙+斜坡护坡、衡重式混凝土挡墙、格宾低挡墙+斜坡护坡三种堤型。工程主要建筑均为4级,县城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前河乡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14253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进一步论证巫溪码头拆除重建的必要性,补充完善码头复建相关审批手续。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巫溪县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