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渝北区御临河统景镇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批御临河重庆段渝北区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北发改文〔2012〕77号)收悉。为提高渝北区统景镇防洪减灾能力,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结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渝北区御临河统景镇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渝北区博大水务公司。
二、建设地点:渝北区统景镇御临河段。
三、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为主,兼有美化城镇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起于统景镇干湾,止于沙咀下湾,新建堤防护岸总长4.4公里。工程主要由堤防护岸和排洪建筑物等组成,堤型主要采用埋石混凝土挡墙和植草护坡+混凝土格构护坡型式。工程主要建筑物为4级,其它建筑物为5级,防洪护岸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2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7056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复核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和建设征地补偿投资,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