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154号
巫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官渡镇杨坝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2〕193号)收悉。为改善你县官渡镇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难、运输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结合重庆顺达决策咨询有限公司对官渡镇杨坝村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巫山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官渡镇杨坝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改建乡村道路7220米,路面宽3.5—4.5米,其中新建3720米,改造3500米;中低产田改造1500亩,整修山坪塘2口、6000立方米;修建生产便道1000米、积肥坑50 个。新改建饮水池7口、6000立方米,安装饮水管18.3公里。建设工期5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9万元,其他建设费用36万元,基本预备费31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数为准),地方配套资金146万元。
五、项目建设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改善杨坝村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可解决4000人出行难和2000人饮水难问题,为639户、2556人搬迁群众发展后续产业创造条件。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规模标准的施工(需要当地农民投工投劳的、不需专业队伍施工的除外),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由你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接文后,请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进一步搞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组织编制初步设计,由你委商有关行业部门及时组织审批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并尽快报我委备案,待我委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后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工程投资控制和监管,未达到招标范围的项目,应按现行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比选。项目建成后,由你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市有关部门将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