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十四中学B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渝发改地〔2013〕312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涪陵十四中B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75号)收悉。涪陵十四中学B区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编号为YFL1521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顺达决策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意见(顺达咨询〔2013〕5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涪陵区第十四中学校。
二、建设地点:涪陵区乌江路11号原卫校校园内。
三、建设工期: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1842平方米,配套建设200米环形运动场及100米直跑道及球类场地等,以及学校边坡治理、道路及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28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91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662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三峡后续规划专项资金和涪陵区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布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