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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滨江路(薛家沟至复兴场镇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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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3〕385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转报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滨江路(薛家沟至复兴场镇段)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74号)收悉。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滨江路(薛家沟至复兴场镇段)道路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YY11210A001,鉴于该项目在我委原可研批复后方案有重大调整,需重新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人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阳生态工业园B区(薛家沟至复兴场镇段)。
        三、建设期限:2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园区道路4公里,路基宽22米,路面宽16米;建设道路附属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工程以及边坡治理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89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7万元,预备费81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材料设备购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八、我委原渝发改工〔2012〕1390号文同时废止。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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