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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主城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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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3〕375号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主城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渝环集文〔2013〕21号)收悉。重庆主城区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QQ2123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3〕23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长江右岸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下游处。
        三、建设期限:1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日收集船舶生活污水2464立方米、含油污水357立方米、生活垃圾36.5吨;新建1座船舶废弃物接收处置专用码头(包括1个300吨级的垃圾泊位和1个300吨级的污水泊位);配备污水泵船1艘,收集中转船4艘,排污泵4台,潜污泵5台,油污分离器1台,垃圾压缩运转车3辆,以及污水处置和转运等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899万元,其中:工程费45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3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53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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