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383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巫山县生态工业园环三路道路建设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3〕24号)收悉。巫山县生态工业园环三路道路建设项目(道路及配套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WS11210A003,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民生农林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白水村。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道路长5105米、宽21米;排水工程及市政配套电力工程、各种弱电及地下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工程、道路交通设施及治安监控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618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9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19万元,基本预备费147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