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411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涪陵区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212号)收悉。涪陵区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实施规划编号为YFL11110A005,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顺达决策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意见(顺达咨询〔2013〕6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区江北街道大渡村、二渡村,百胜镇八卦村、广福村,南沱镇金鸡村、治平村,珍溪镇莲花村。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6个榨菜特色生态农业园坡改梯1097亩,修建田间道路16200米(其中:硬化机耕道5公里、生产道11200米),整修池塘8.1万立方米,排水沟20700米,节水灌溉及土壤改良5655亩,更新改造小型提灌站6座;9个榨菜半成品原料生产基地建榨菜腌制池3000个、30万立方米,榨菜原料车间及库房21.3万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1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02万元,基本预备费199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购置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项目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和完善相关手续等前期工作,待工程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