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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南门镇天水村蔬菜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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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3〕442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开县南门镇天水村蔬菜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227号)收悉。开县南门镇天水村蔬菜基地项目实施规划编号为YKX1113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建管〔2013〕7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开县农业委员会(项目法人由开县依法组建)。
        二、建设地点:开县南门镇天水村。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蔬菜基地2096亩,其中蔬菜大棚种植基地408亩,露地蔬菜基地1688亩;新建蔬菜生产服务区贮藏室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蔬菜大棚设施、排灌设施、电力设施、道路设施、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及贮藏室等田间建筑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1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6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7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1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模标准的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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