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490号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转报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次干道及管网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万州发改工〔2013〕7号)收悉。万州经开区高峰生态工业园次干道及管网工程(一期)实施规划编号为YWZ11210A002,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3〕28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万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万州经开区高峰园。
三、建设期限:3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城市次干道7203米。其中:4号路1305米,5号路484米,7号路2248米,8号路3166米。配套建设综合管网、照明及绿化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91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0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96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47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85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