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548号
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开县凤凰梁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3〕280号)收悉。开县凤凰梁大桥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KX1414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根据市交委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渝交委计〔2013〕45号)和市港航局出具的通航安全影响批复(渝港行发〔2013〕95号),结合中国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开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汉丰湖调节坝下游。
三、建设期限:36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桥梁及接线工程总计3396米(即推荐的方案一),其中:凤凰梁大桥及K1+135大桥共长1220米,两岸接线工程217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路基工程与边坡防护、不良地质及灾害整治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综合管网、人行道及过街设施、公交停车站及无障碍设计等附属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6593万元,其中:工程费356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58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345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