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636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上报三峡库区涪陵长江、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3〕139号)收悉。三峡库区涪陵长江、乌江汇合口东岸堤防工程(滨江干道)实施规划编号为YFL14520A004,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江咨评〔2013〕3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江东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江东片区。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江东堤防滨江干道3833米(含车行道、人行道、路基、路面等)及道路照明工程,并预留绿化、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综合管线布置位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40km/h,标准路幅宽为26米,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设计年限为15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8313万元,其中:工程费1267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3万元,预备费135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复核工程量和土地征用实物指标等,以及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