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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新城小江段(张家院子)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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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地〔2013〕730号

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转报云阳县新县城张家院子段库岸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3〕109号)收悉。云阳县新城小江段(张家院子)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YY23500A003,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新县城魔芋包至猪儿梁。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岸线环境综合整治3.25公里和新建滨江路5公里(含桥梁2座)。其中:库岸防护工程等级为Ⅱ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滨江路采用城市次干道Ⅲ级标准,设计车速为30km/h。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130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7676万元(含建筑工程费40486万元、临时工程费846万元、独立费用4074万元、项目基本预备费2270万元),移民环境投资13626万元(建设及施工 场地征用费13006万元、水保工程投资62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根据核桃沟至魔芋包库岸地貌、滨江路线形及场地规划进一步优化护堤岸线比选方案;在复核魔芋包陡崖段库岸大桥经济性的基础上,结合岸线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该大桥的可选方案,并抓紧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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