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2013〕907号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水资文〔2013〕51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根据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结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垫江县桂溪镇石岭社区三、八社。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扩建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服务范围为垫江县城区。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8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4万元,预备费34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和争取国家投资补助。
五、建设期限:2年。
六、招标核准
招标范围: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和实施过程中达到渝办发〔2010〕2号规定标准的勘察。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研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厂区布置,统筹考虑一、二期工程。
请你们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工程地质详勘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编制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