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社〔2013〕913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审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医疗功能完善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卫规财函〔2013〕34号)收悉。为改善该中心医疗设施条件,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医疗功能完善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所做的可研评估报告,我委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医疗功能完善及配套工程。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三、建设地址: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1422平方米洁净手术室(2间万级和1间千级)和ICU(4间),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场地8200平方米,改造门诊综合楼屋面2600平方米和外立面5702平方米,改造道路8352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万元,预备费91万元。资金来源:市统筹资金包干补助8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
六、建设年限:2013—2014年。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采购和实施过程中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招标标准的勘察、设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抓紧做好资金落实、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