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地〔2013〕1099号
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渝北区洛碛镇长江干流库岸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北发改文〔2013〕8号)收悉。渝北区洛碛镇长江干流库岸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规划编号为YYB23500A001,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三峡库区后续工作一期实施规划》(渝府〔2012〕72号)精神,结合重庆市水利电力建筑勘测设计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意见(重水咨评〔2013〕1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渝北区移民局。
二、建设地点:渝北区洛碛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库岸2878米,其中新建2572米,堤顶高程179米。布置下河梯道10处,排洪沟5条。设计防洪标准20年一遇。
四、项目建设周期:18个月。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540万元,其中工程费7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86万元,基本预备费454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渠道解决。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达到渝办发〔2010〕12号文规模标准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
接此批复后,请结合项目咨询评估单位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快推进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和完善相关手续等前期工作,待工程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