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梁平县明达镇等十三个乡镇垃圾收运建设项目可研的请示》(梁平发改文〔2013〕59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垃圾收集处理率,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梁平县明达等13个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梁平县洁美环卫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梁平县明达镇、蟠龙镇、龙门镇、竹山镇、福禄镇、石安镇、柏家镇、大观镇、安胜乡、复平乡、曲水乡、紫照乡、铁门乡13个乡镇。其中垃圾中转站位于明达镇福来村、蟠龙镇青垭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41吨/日,新建垃圾转运站2座,购置相关收运设备。其中:明达镇建设转运站1座,垃圾转运能力51吨/日,服务明达、龙门、竹山、安胜、复平5个乡镇;蟠龙镇建设转运站1座,垃圾转运能力90吨/日,服务蟠龙、福禄、石安、柏家、大观、曲水、紫照、铁门8个乡镇。垃圾转运至梁平县垃圾处理场处理。服务范围为上述13个乡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7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7万元,预备费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区县配套等。
五、建设工期:1年。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实施时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要求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初步设计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