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綦江区东部新城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綦发改文〔2013〕87号)收悉。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结合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綦江区东部新城污水管网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綦江区东部新城。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污水管网24.68公里,管径DN400-800。污水输送至綦江区污水处理厂和拟建的綦江区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服务范围为綦江区东部新城。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29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3万元,预备费22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与区县配套等。
五、建设工期:1年。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实施时达到渝办发﹝2010﹞12号要求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请在项目初步设计中,注意吸纳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单位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请项目法人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抓紧完成初步设计和招标准备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尽快开工建设。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