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沱沱坝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们《关于审批丰都县沱沱坝烟草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3〕127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市烟草专卖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丰都县沱沱坝(烟草援建水源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丰都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丰都县南天湖镇三汇村。
三、工程建设任务:烟区农业灌溉、场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包括枢纽工程、灌区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主要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工程组成;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41.5米,正常蓄水位为1555米,校核洪水位1556.12米,总库容64.4万立方米。灌区工程干管总长8.7公里,其中:总干管长2.5公里,左右干管长6.2公里。
工程为I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均为4级。大坝和泄水、防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灌区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工程灌溉范围为南天湖镇三汇、梨地坪、小安溪、高庄坪等村,设计灌溉面积8000亩,其中灌溉烟田6000亩。同时,解决5000人生产生活用水。
五、工程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4817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材料采购等。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请抓紧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