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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县上和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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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潼南县上和镇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的请示》(潼发改文〔2013〕122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潼南县上和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潼南县河道管理站。
二、建设地点:潼南县上和镇,所在流域为涪江干流。
三、工程建设任务:防洪护岸、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段总长1公里,其中:涪江干流长0.54公里,张家沟支流长0.46公里。工程主要由护岸工程、排洪管涵等组成。新建护岸工程总长1公里,工程采用“混凝土镇脚+斜坡”堤型;工程等级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中涪江干流因房屋密集,拆迁难度大,近期工程防洪标准10年一遇,远期结合场镇规划拆迁建设达标。
五、工程投资:按2013年11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2474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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