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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彭水县龙虎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4-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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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彭水县龙虎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彭水发改文〔2013〕218号)收悉。为保障彭水县靛水新城区供水安全,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市水利局等部 门的审查意见,结合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彭水县龙虎水库。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彭水县龙凤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彭水县黄家镇,所在河流为乌江一级支流长溪河支流白沙河。
三、建设任务:以城乡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兼有发电等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由大坝枢纽、供水工程和跌水电站三部分组成。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2.9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86米,死水位570米,设计洪水位586米,校核洪水位587.07米,总库容1087万立方米。供水工程由1条总干渠、3条支渠和1个提水泵站组成,渠道总长32公里。跌水电站装机容量120千瓦。工程供水范围为靛水街道、汉葭街道和黄家镇,工程建成后,可解决12.5万城乡居民供水和2.5万亩农田灌溉问题。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挡水、泄水和取放水建筑物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黄家干渠、枫香坪支渠、枫香坪提灌站及新县城供水支渠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跌水电站、大湾支渠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电站厂区为20年一遇,大湾支渠为1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龙虎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1434亩,其中耕地919亩,林地261亩。水库淹没及影响区占地1273亩,枢纽工程区占地130亩,供水工程占地28亩。搬迁人口135人,拆迁房屋1.1万平方米。淹没及影响专项设施主要包括1.7公里公路,1座小水电站及电力、通信设施等。
六、工程投资:依据2013年12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3696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彭水县和项目法人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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