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瓦窑堡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瓦窑堡水库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4〕45号)收悉。为保障黔江区青杠拓展区供水,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对黔江区瓦窑堡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黔江区泰来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黔江区城南街道办事处香水居委会,水库所在河流为阿蓬江一级支流湘子江。
三、工程建设任务:城镇供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枢纽工程和供水工程两部分组成。大坝坝型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46.8米,正常蓄水位为580米,校核洪水位583.24米,总库容631万立方米,多年年平均供水量1195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1.4公里。
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大坝、溢洪道、取放水建筑物为4级,因下游1.5公里为青杠工业园区,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供水管道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
瓦窑堡水库建成后,通过与已成太极水库、阿蓬江提水工程联合调度,可满足黔江区正阳工业园青杠拓展区用水需求。
五、工程投资:按2014年4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23086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