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监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食药监财〔2014〕54号)收悉。为顺应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需要,提升渝西片区食品监管检验检测能力,保障食品安全,经研究,同意新建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检验中心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建设地址: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区。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均为食品检验实验室用房。购置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43台/套,实施实验室信息网络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2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994万元,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用920万元,实验室信息网络建设费用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4万元(含土地费用100万元),预备费62万元。资金来源为通过争取中央投资1790万元、市预算内统筹资金250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198万元。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七、请据此进一步深化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工程初步设计并完善相关手续,投资概算必须控制在可研批复内并尽快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