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
你委《关于商请审批农村能源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农函〔2014〕73号)收悉。根据你委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实施重庆市农村能源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二、建设地址: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筑面积2192平方米,其中基础研究区928平方米,实训中试区1164平方米,现代设施养殖研究区100平方米;建设沼气生产利用及沼液深度处理设施及相应的配套辅助工程。
四、建设期限:1年。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万元,预备费2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统筹资金350万元(主要用于土建工程),项目法人自筹150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和安装。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请你委督促重庆市农业科学院据此批复抓紧办理有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于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报批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