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文〔2014〕203号)收悉。涪陵新城区鹤凤大道二期道路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新咨〔2015〕8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城市道路全长约3193.7米(其中鹤凤大桥螺旋高架桥一座长660米、A匝道一条长406.7米),起点位于现状鹤凤大道与聚龙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渝利铁路;配套建设道路、绿化、桥梁、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照明、匝道等工程。
五、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其中,鹤凤大桥螺旋高架桥段为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路面为沥青砼路面;A匝道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宽8米,双向二车道。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96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优化完善螺旋高架桥设计方案。增强运营安全性评估论证,处理好与渝涪高速路和渝利铁路的衔接关系。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