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南山大道(西段)帽壳顶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4〕690号)收悉。开县南山大道(西段)帽壳顶隧道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北部新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新县城南山大道西段。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隧道工程总长1226米,其中隧道长610米,连接道路长616米,隧道起点接平-11号路,终点接南山西路,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及隧道附属设施。
五、主要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26米,双向四车道(预留六车道),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路面为沥青砼路面;隧道净宽14米,净高5米,路面单向横坡2%,最大纵坡3%,最小纵坡1.101%;连接道路最大纵坡3%,最小纵坡0.38%。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6313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