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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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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5〕44号)收悉。云阳县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鑫诚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人和街道千峰村黄苟湾5、6、7组。
        三、建设期限:1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300亩。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垃圾处理场1座,服务年限20年,填埋场库容241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生化处理+物理处理”的方式,工艺采用“均衡池+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为主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进场道路、垃圾处理池、主坝、服务建筑、渗滤液调节池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污水管网、场区安全防护等设施。
        五、技术标准:项目服务年限20年,填埋场库容241万立方米,垃圾渗滤液处理采用“生化处理+物理处理”的方式,工艺采用“均衡池+外置式MBR+纳滤/反渗透”为主体。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9928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核实渗滤液处理成本;注意二次污染的防治,确保安全;控制工程造价,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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