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峡景区七星至望霞旅游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19号)收悉。巫峡景区七星至望霞旅游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22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双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景区。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全长22.66公里,道路起于骑马岭,终点为神女峰景区的梨树垭。公路沿途设观景平台2个,生态停车场3000平方米,人行步道330米,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
五、技术标准:道路建设为四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为2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6.5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1237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落实项目主要控制点高程,合理优化纵断面设计;根据涵洞服务区域实际汇水面积,合理确定涵洞断面尺寸;加强对不良地质的安全论证及防范;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