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寨子坪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5〕26号)收悉。开县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寨子坪大桥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建管〔2015〕41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汉丰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北部新区。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寨子坪大桥长664米,其中,主桥长442米、引道长222米。配套建设照明、管网、交通工程等设施。
五、建设标准:城市主干道,标准路幅宽度32米,双向四车道,道路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基准期为100年,汽车荷载为城-A级。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9062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应注重与丰太片区路网的相互衔接,统一工程景观的规划和设计;加强工程地质安全论证和防护工作,确保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