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5〕37号)收悉。开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5〕41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碧水源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厚坝镇红宝村。
三、建设期限:2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为近期日处理生活污水4万吨,远期日处理生活污水10万吨。其中,污水处理厂区内的主要构筑物按近期4万立方米/天规模建设,格栅渠、配套污水管网等生产区建筑物和辅助建筑物按远期10万立方米/天规模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内基础设施、建构筑物、设备及附属工程;新建厂区外道路、电力线路、污水收集管道等,其中,污水压力管道长2.6公里、污水隧道约900米,改造道路433米。
五、建设标准:污水处理工艺为A-A2/O生物池工艺;污水压力管道为DN1200、DN1000型;污水隧道断面3.0米×3.5米;道路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0611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注意配套干管及二级管网等工作与污水长建设工期相衔接;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