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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县城供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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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县城供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30号)收悉。巫山县县城供水系统改造提升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鼎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县城高塘组团(含二郎庙片区)。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和更换取水主泵船、水厂送水泵房、各级加压泵站内水泵及配套电机等设备,扩建后取水主泵船最大日供水量达到4万立方米/日、西区水厂送水泵房达到4.9万立方米/日、265米泵站达到4.2万立方米/日、325米泵站达到2.64万立方米/日、400米泵站达到1.94万立方米/日、450米泵站达到1.38万立方米/日、500米泵站达到8400立方米/日、550米泵站达到3800立方米/日;新建容积500立方米的清水池5座、送水泵房1座、加氯间1座等;新建DN610取水管道400米,DN200-DN600配水管网26.67公里;改扩建各级加压泵站电源及电气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740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复核各级泵站的规模;优化各处泵的设计参数和选型;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优化地基处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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