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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阳县南溪镇八角庙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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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南溪镇八角庙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5〕66号)收悉。云阳县南溪镇八角庙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5〕14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南溪中学校。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南溪镇八角庙。
        三、建设期限: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岸线长1842米。其中:A段长1159米,整治方式采用坡式护岸、挡墙护岸;B段长683米,整治方式采用棱格支护。
        五、建设标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907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抓紧办理治导线、库容审批等相关手续,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进一步优化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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