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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峡库区中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期)的批复

日期: 20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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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彭水县、武隆县、丰都县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审批三峡库区中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期)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5〕21号、彭水发改文〔2015〕100号、武隆发改文〔2015〕62号、丰都发改委文〔2015〕419号)收悉。根据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评估意见(渝江咨评〔2015〕161号),结合市水利局审查意见(渝水函〔2015〕105号),经研究,同意实施三峡库区中部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期)。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管理主体
黔江区、彭水县、武隆县、丰都县发展改革委、水务局。
二、项目法人
四区县工程管理机构分别为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彭水县水务工程管理局、重庆武隆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丰都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三、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涉及灌溉面积16.34万亩(黔江灌片3.47万亩,彭水灌片1.79万亩,武隆灌片4.42万亩,丰都灌片6.66万亩),其中新增灌面1.94万亩,改善灌面9.60万亩,恢复灌面4.8万亩。灌区人饮25.1万人,畜饮23.9万头。
主要建设内容:渠道工程180.8km,其中整治渠道153.9km,续建渠道26.9km。渠系主要建筑物:明渠127.7km;暗渠总长34.7km;管道长7.1km;隧洞7座,长3.3km;渡槽33座,长1.1km;倒虹管5座,长0.34km;跌水(含陡坡)12座,总长4.5km;山溪涵洞、节制闸、分水闸、人行桥等小型建筑物960座(详见附件1)。
工程施工总工期24个月。
四、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静态总投资15548万元(黔江灌片4324万元,彭水灌片2788万元,武隆灌片4785万元,丰都灌片3651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补助支持投资12439万元(黔江灌片3459万元,彭水灌片2231万元,武隆灌片3828万元,丰都灌片2921万元),地方投资3109万元(黔江灌片865万元,彭水灌片558万元,武隆灌片956万元,丰都灌片730万元)(详见附件2)。
五、细化完善方案
要进一步研究和深化水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建立符合灌区情况的工程经营体制和运行机制;细化整治渠系建筑物结构设计,根据岩石围岩分类明确各段隧洞的衬砌方式及渡槽支撑的结构形式,并对渠道结构断面尺寸以及倒虹吸的管材做进一步复核,加强对边坡的支护措施;计算灌区渠系交叉建筑物断面的分期洪水;复核工程占地及补偿投资,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根据渠首及渠系建筑物特点,进一步复核施工总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期。
六、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代理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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