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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津区龙华镇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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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批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津发改委文〔2015〕51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以及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江津区龙华镇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几江防洪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所在流域为长江干流。
三、工程建设任务:整治岸坡、提高城镇防洪能力,兼有减少水土流失和改善沿江城区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整治岸线总长4.55公里,起于沙溪口,止于烟铺头。新建防护工程4.49公里,配套建设排洪建筑物3处、下河梯步20处,以及0.27公里长下河公路1处、防汛连接路4.55公里。工程主要采用“镇脚+斜坡”和“挡墙+斜坡”两种型式。防洪护岸工程及穿堤排洪箱涵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导流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5年一遇。工程总工期为19个月。
五、工程投资:按2015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58646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请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争取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即启动工程招标。为控制工程投资,宜采取项目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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