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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县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湖北路大丘段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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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开县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湖北路大丘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开发改文〔2015〕92号)收悉。开县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滨湖北路大丘段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完善你县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重庆江河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渝江咨〔2015〕162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开县北部新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建设地点:开县北部新区大丘片区。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全长4146米(含桥梁3座、185米,人行通道8座,慢行系统步道5座),配套建设边坡防护、交叉口、排水、照明、综合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
五、技术标准:道路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36米(局部路段受限,宽度为25米),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梁上部结构为C50预应力混凝土现浇连续箱梁。
六、总投资:4658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优化道路平面设计和复核雨水管管径,合理控制投资;强化工程地质安全论证工作,做好边坡防护、桥梁等专项设计,保障安全;做好各类管网工程之间的衔接,避免重复投资;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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