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神女景区林家沟至龙骨坡连接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91号)收悉。巫山神女景区林家沟至龙骨坡连接道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完善神女景区路网体系,促进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5〕3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神女景区。
三、建设期限:2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道路全线长38.6公里(其中:第一段长14.3公里,宽9.3-9.8米;第二段长19公里,宽9.3-9.8米;第三段长3.5公里,宽7.5米;第四段长1.8公里,宽7.5-7.8米),起点位于官渡镇林家沟,途经铜鼓镇至庙宇镇龙骨坡;配套完善排水、交通、挡护及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五、技术标准:连接道第一段、第三段、第四段道路等级为4级,连接道第二段公路等级为3级,设计车速均为2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总投资:12237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优化完善挡护、排水等专项设计,合理控制投资;进一步做好工程地质安全论证工作,保障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