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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神女景区林家沟至龙骨坡连接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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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神女景区林家沟至龙骨坡连接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5〕91号)收悉。巫山神女景区林家沟至龙骨坡连接道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完善神女景区路网体系,促进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5〕3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神女景区。
三、建设期限:20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道路全线长38.6公里(其中:第一段长14.3公里,宽9.3-9.8米;第二段长19公里,宽9.3-9.8米;第三段长3.5公里,宽7.5米;第四段长1.8公里,宽7.5-7.8米),起点位于官渡镇林家沟,途经铜鼓镇至庙宇镇龙骨坡;配套完善排水、交通、挡护及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
五、技术标准:连接道第一段、第三段、第四段道路等级为4级,连接道第二段公路等级为3级,设计车速均为2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六、总投资:12237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优化完善挡护、排水等专项设计,合理控制投资;进一步做好工程地质安全论证工作,保障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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