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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畜禽养殖场污染固废资源化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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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丰都县畜禽养殖场污染固废资源化处置工程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丰都发改委文〔2015〕415号)收悉。丰都县畜禽养殖场污染固废资源化处置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为保护三峡库区水质安全,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5〕43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宇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丰都县树人镇、社坛镇、兴龙镇、许明寺镇、十直镇(双溪村和红庙子村)。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6个固废物无害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基地和1个粪污处置示范设施,收集处置约1.1万头肉牛和1.2万头的粪污,日处置粪污规模为202.5吨,日处置污水规模为300立方米/日。基地和设施总建筑面积6551平方米,新购各类设备56套、生产专用车辆15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150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实施单位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特别是进一步优化工艺、设备及总图设计,优化土石方平衡,合理控制投资并提高资源利用率;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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