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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潼南区老鸦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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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潼南区老鸦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请示》(潼发改文〔2015〕72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审查意见和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潼南区老鸦山水库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潼桥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潼南区五桂镇方坡村,所在流域为琼江二级支流复兴河。
  三、工程建设任务:场镇供水、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由水库枢纽、灌区工程和供水工程三部分组成。大坝为沥青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28.2米,水库正常蓄水位312.50米,校核洪水位315.10米,总库容125万立方米,多年年平均供水量74.35万立方米。灌区工程由自流灌区和提灌站两部分组成,其中自流管道总长5.44公里,提水管道总长0.67公里。供水工程预留供水管道0.17公里。水库建成后可向潼南区五桂镇4个村0.2万亩耕地提供农业灌溉用水,以及场镇、农村居民0.17万人、大小牲畜0.1万头提供生产生活用水。设计总工期22个月。
工程为Ⅳ等小(1)型工程。枢纽工程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灌区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
  五、工程投资:按2015年8月价格水平测算,工程概算总投资7618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请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要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争取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即启动工程招标。为控制工程投资,宜采取项目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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