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查城口县前河防洪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城发改委文〔2016〕152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重庆市城口县前河防洪护岸工程。现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城口县鼎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城口县明通镇,所在流域为渠江支流。
三、工程建设任务:防洪护岸为主,兼顾水土保持、美化环境等综合效益。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下游起于大塘村大桥下游320m处,上游止于明通镇敬老院上游240m处,整治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为4.98km。新建护岸长1.049km,新建排洪渠1处,新建下河梯道3处,增设15处已成污水管检查井。工程主要采用直立式挡墙、镇脚+斜坡式的护岸型式。主体工程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
五、工程投资:按2016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为1226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组织招标的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请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争取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即启动工程招标。为控制工程投资,宜采取项目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