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云阳县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综〔2016〕74号)收悉。云阳县双江大桥北侧至黄岭嘴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华设质安环〔2016〕237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云阳县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云阳县人和街道。
三、建设期限: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于双江大桥北侧,止于黄岭嘴,整治岸线长4977米。整治方式:采用植生块护坡、雷诺护垫保护和岩表面喷混凝土等保护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马道和景观人行道。
五、建设标准: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六、总投资:总投资12560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对堤线方案和堤型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合理控制工程投资;进一步补充完善导流措施及料场选择;加强地质安全论证措施,确保工程安全;抓紧完善防洪等涉水审批要件,并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