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巫山县城红石梁至茶店子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巫山发改文〔2016〕68号)收悉。巫山县城红石梁至茶店子对外安全出口通道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重咨投资〔2016〕46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巫山县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巫山县巫峡镇。
三、建设期限:18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道路7528米(含新建桥梁1座,长112米;新建涵洞30座;设置路线设平交2处)。项目起于巫曲路XC42红石梁处,止于原省道S103茶店子处。
五、工程建设标准。道路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最大纵坡7.9%;设大桥112米/座,各类涵洞30座。
六、总投资:总投资11136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要结合地质勘查情况、地形和路网规划情况,优化道路平面线位和桥梁孔跨布置及结构形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进一步做好工程地质勘查和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等。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