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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江区陈家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6-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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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黔江区陈家寨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江发改委文〔2016〕121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黔江区陈家寨水库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黔江区润民农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黔江区鹅池镇鹅池社区,所在流域为阿蓬江水系右岸支流南溪河支流岔河。
三、建设任务:城乡供水兼顾农业灌溉等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水库主要由枢纽工程、灌溉供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大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4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71.00m,总库容108.9万m3。灌溉供水工程主要包括输水管线及相关建筑物。管线全长3221m。工程建成后可解决鹅池镇及周边农村9947人、9676头大牲畜的饮水以及1360亩耕地灌溉问题。设计工期17个月。
工程为Ⅳ等小(一)型工程。坝枢建筑物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杨家寨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永久征地总面积196.85亩,其中耕(园)地132.35亩,林地33.56亩。搬迁人口41人。
六、工程投资:按2016年5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9088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机构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要超前做好建设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居民安置工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进一步落实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要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争取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批复后即启动工程招标。为控制工程投资,宜采取项目总价招标的形式。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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