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转报涪陵区第十四中学兴华中路校区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涪发改文〔2016〕68号)收悉。涪陵区第十四中学兴华中路校区改造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院经计函〔2016〕19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涪陵区第十四中学。
二、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60号。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62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90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21837平方米,共6层,包括报告厅、普通教室、各类专用教室、办公室等;行政综合楼面积2960平方米,地上4层,地下4层,包括行政办公、校史馆、学术报告厅、车库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3993平方米,共3层,包括大会议室、演艺大厅、食堂、舞蹈排练、音乐用房、车库等功能用房。配套完善道路、管网、绿化及运动场等室外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896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6922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223万元,基本预备费81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等。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七、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特别是继续优化场地竖向工程和建筑功能布局,深化建设用地地质土层分布情况研究和基础设计,合理控制工程投资;优化水暖电设备配置等内容,科学采用节能措施,合理消防、暖通等设备配置;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