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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柱县西沱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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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石柱县西沱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文〔2016〕131号)收悉。石柱县西沱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为三峡后续规划优化项目,结合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华设质安环〔2016〕442号),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石柱县三峡移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石柱县西沱镇。
三、建设期限:24个月。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库岸治理2750米,堤线沿滨江大道设置并尽量与等高线走势一致,护岸顶高程182.00—177.00米。其中,一级斜坡护岸长81米,二级斜坡护岸长320米,二级斜坡+挡墙护岸长2349米;新建排洪箱涵2座(长146米)和排水沟等工程设施。
五、工程建设标准。防护工程等级为4级,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3008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工作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等。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
八、严格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积极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建成并发挥效益。
请据此批复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督促项目法人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补充料场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同时,结合施工度汛措施进一步细化导流标准,确保安全度汛。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确保项目尽早启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后,及时按程序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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