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关于审批武隆县沙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隆发改文〔2016〕6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武隆县沙河水库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武隆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武隆县黄莺乡,所在流域为乌江左岸的一级支流长头河。
三、建设任务:城镇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效益。
四、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工程主要由大坝枢纽工程、供水与灌溉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77.0m,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12.0m,总库容1076.5万m3。水库至水厂供水管线10.59km。工程建成后年供水量2180万m3,可解决5895亩农田灌溉、23.27万人城乡饮水问题。设计工期30个月。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坝枢建筑物为3级,大坝和泄洪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
五、原则同意沙河水库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工程永久占地719.38亩,其中耕地201.42亩,园地2.25亩,林地427.26亩,住宅用地3.28亩,交通运输用地6.6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8.30亩,其他土地0.21亩。涉及搬迁安置人口14户47人。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按2016年五月价格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5868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4277万元,移民环境部分投资1440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以争取市及以上补助投资、武隆县及项目法人自筹等多渠道筹集。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15日